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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家 2029 大轉型:從「免用統一發票」到「正式開發票」的生存指南
如果你是豆漿店、麵攤、自助餐、便當店、飲料店、小吃攤……
看到這個標題先別緊張,我們不是來嚇你的,是來幫你「提早準備」的。
因為財政部已經說得很清楚:
免用統一發票制度,2028 年底到期,2029 年起正式落日。
這代表什麼?
代表過去那種「我小規模、我查定、我免開發票」的好日子,真的要跟大家說再見了。
一、為什麼政府要把免開發票收起來?
原因其實很生活化:
- 現在大家都用行動支付,連夜市都能掃 QR Code
- 自助點餐機、KIOSK 變便宜,小店也用得起
- 電子發票普及,消費者也習慣了
- 政府希望交易更透明、減少糾紛、提升公平性
簡單說:
時代變了,稅制也要跟著升級。
二、目前的時間表:你還有多久可以準備?
2026–2028:緩衝期(最後三年)。
只要你願意導入行動支付或 KIOSK,國稅局仍讓你:免開統一發票。繼續使用 1% 查定課稅。
這三年就是「緩衝期」,讓大家慢慢適應。
2029 起:正式轉一般課稅
只要你月營業額超過 20 萬元:必須開立統一發票。營業稅改為 5%。不再屬於免用統一發票業者。
總之,2029 年起,該開發票的都要開。
三、法源依據怎麼說?
《營業稅法》第 32 條:小規模營業人可查定課徵,但不是永久權利。
財政部「查定課徵營業人使用行動支付及多媒體資訊服務機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緩衝期到 2028 年底
國稅局公告:2029 年起月營業額達 20 萬元以上者,全面開立統一發票。
四、哪些行業最受影響?
◆豆漿店
◆麵食館
◆自助餐
◆便當店
◆冰果店
◆甜食館
◆排骨飯、餐盒業者
◆其他大眾化飲食店
如果你是這些行業之一,這篇文章就是為你寫的。
五、我要開這樣的小店家該怎麼準備?
1. 先確認自己是不是免開發票業者。
如果你現在是查定 1% → 你就是。
2. 看一下你的月營業額。
接近或超過 20 萬?
那你 2029 年一定要開發票。
3. 趁緩衝期導入行動支付或 KIOSK。
這樣你可以繼續享受 1% 查定到 2028 年底。
4. 開始規劃電子發票系統。
包含 POS、電子發票平台、雲端發票上傳。
5. 調整帳務流程。轉一般課稅後,你會需要:管理進項憑證、開立作廢折讓發票等、每兩個月申報營業稅。
6. 重新檢視售價策略。
5% 營業稅會影響毛利,建議提前規劃。
六、最後提醒:越早準備,越不痛
免開發票制度不是明天就消失,但它的確有「到期日」。
2029 年會不會很遠?其實一眨眼就到了。
現在開始準備,你會覺得轉型很順;
等到最後一刻才動,才會覺得壓力山大。
若還想知道更多相關訊息也歡迎洽詢。
常見問題及相關新聞時事案例如下:
財部:豆漿、小吃店月收逾20萬 免開發票至2028年底2026/3/18----點選看內容
將廢止「免開統一發票」 這時起小吃店也要開發票2026-03-18----點選看內容
小吃店月營收逾20萬 2029年起全面取消免開發票2026-03-18----點選看內容
相關新聞案例:
財部:豆漿、小吃店月收逾20萬 免開發票至2028年底
(中央社記者呂晏慈台北18日電)現行每月銷售額超過新台幣20萬元的營業人,依規須使用統一發票,不過財政部針對豆漿店、麵食館等大眾化消費飲食店,訂有得免用統一發票的租稅優惠,相關規定已延長至2028年12月31日落日。
財政部去年12月12日修正發布「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並更名為「查定課徵營業人使用行動支付及多媒體資訊服務機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明定原本在去年底落日的租稅優惠再延長3年。
財政部說明,新規延長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系統,不受每月營業額20萬元限制,超過仍享1%查定課徵營業稅率的租稅優惠,並增加引進多媒體資訊服務機(KIOSK)結帳收款者也適用。
根據規定,對於供應大眾化消費的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自助餐、麵食館、排骨飯、便當及餐盒等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若申請經核准,在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緩衝期期間,即使依規應使用統一發票,仍可繼續適用稅率1%查定課徵營業稅,免用統一發票。
財政部補充,租稅優惠屆滿後,不再屬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每月查定銷售額若未達20萬元,仍適用查定課徵;已達20萬元者,自2029年1月1日起應使用統一發票。官員說明,受影響業者約7萬家。
舉例來說,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說明,假設林老闆經營自助餐店甲商號目前每月查定銷售額約18萬元,為備餐時減少現金接觸並提升經營效率,決定於2026年1月引進符合資安標準的KIOSK,並委託KIOSK產製廠商向國稅局申請租稅優惠獲准。
北區國稅局指出,之後因生意興隆,2026年6月時國稅局查定甲商號每月實際銷售額已成長至30萬元,雖然超過使用統一發票的20萬元門檻,不過在2028年12月31日前的租稅優惠期間內,仍得免用統一發票,依稅率1%查定課徵營業稅。
北區國稅局提醒,不過自2029年1月1日起,大眾化消費飲食店將不再屬於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屆時甲商號每月銷售額若仍超過20萬元,即應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並建議使用電子發票接軌行動支付及KIOSK,以落實減碳目標。(編輯:楊凱翔)1150318
1150318
將廢止「免開統一發票」 這時起小吃店也要開發票
根據財政部,現行營業人平均每月銷售額超過新台幣20萬元,就要依規定開統一發票。自助餐、麵食館、豆漿店等大眾化消費飲食行業原被列為「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本來有「免用統一發票」的優惠,不過這項優惠將於3年後取消,預計有7萬家店將受影響。
財政部在去年12月12日發布廢止公文,規定「供應大眾化消費之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之查定課徵營業人」,若銷售額達20萬元,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核定自2029年元旦起使用統一發票:
(一) 以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
(二) 以電子系統設備管理座位、提供取餐單或號碼牌方式經營。
(三) 透過網路銷售。
(四) 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處理或管控帳務。
(五) 依其營業狀況、商譽、季節性及其他情形,足以認定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
但並非所有店家2029年後都得開發票,「電動玩具遊樂場所」、「稻米、麵粉、小麥、大麥、米粉、麵類 (包括麵乾、麵條等) 、豆類、落花生、高梁、甘薯、甘薯簽、甘薯澱粉、大麥片、糕粉等零售業」、「攤販」、「其他屬季節性之行業,其交易零星者」仍屬於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其銷售額得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限制。
根據《中央社》報導,財政部表示今年元旦起至2028年12月31日是緩衝期,小吃店營業人仍適用1%營業稅、免用統一發票。2029年元旦起,若每月查定銷售額已達20萬元者,就要依規定開發票,代表要付5%營業稅。官方估計受影響業者約7萬家。
2026-3-18
小吃店月營收逾20萬 2029年起全面取消免開發票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表示,考量導入收銀機發票、電子發票及雲端發票後,大眾化消費飲食店(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開立統一發票日趨簡便,且民眾相當重視索取發票以對獎,因此修正相關規定,大眾化消費飲食店免用統一發票延至2028年底,自2029年1月1日起,大眾化消費飲食店月銷售額20萬元以上須開立統一發票,預估受影響店家約7萬家。
財政部說明,根據「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規模狹小且交易零星者,免用統一發票,按稅率1%查定課徵營業稅;月營業額達20萬元應開立統一發票,按稅率5%課徵營業稅。不過,初期考量大眾化消費飲食店於工作場域需長時間沾濕手部或觸碰油水,開立紙本發票確有不便,因此於2000年5月發函規定,大眾化消費飲食店屬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無論查定銷售額高低,原則上適用稅率1%,免開立統一發票。
然而,開立統一發票的方式日趨多元,除紙本及收銀機發票外,已可結合結帳系統或電子支付系統開立電子(雲端)發票;且大眾化消費飲食店尚有以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具有相當營業規模者,因此於2012年11月修正發布「稽徵機關核定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作業要點」,屬第4點所列情形,例如以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應核定使用統一發票。因此,目前大眾化消費飲食店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免開立統一發票;20萬元以上者,部分免開立統一發票,致部分消費者無法取得發票。
財政部表示,考量導入收銀機發票、電子發票及雲端發票後,大眾化消費飲食店開立統一發票日趨簡便,加上落實加速推動行動支付政策目標,並配合衛福部備餐不收錢政策,2025年12月修正發布「查定課徵營業人使用行動支付及多媒體資訊服務機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大眾化消費飲食店使用行動支付或多媒體資訊服務機(KIOSK)結帳收款,自2026年起至2028年底,月銷售額20萬元以上,即使符合應使用統一發票情形,仍可免開立發票,繼續適用查定課徵3年。
另,為期大眾化消費飲食店每月銷售額達20萬元的營業稅趨於一致,並讓消費者均可取得統一發票對獎,增加中獎機會,財政部修正2020年函,於3年緩衝期屆滿後,即自2029年1月1日起,大眾化消費飲食店不再屬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月銷售額20萬元以上須開立統一發票。財政部表示,各國稅局已加強宣導,並輔導使用行動支付或KIOSK。
202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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