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退職所得及最低稅負制之金額如下: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民眾於115年5月申報114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每人免稅額為9.7萬元(滿70歲者為14.55萬元)、標準扣除額單身為13.1萬元、有配偶者為26.2萬元。

114年度綜所稅 (115年05月申報)
一、免稅額 70歲以下 97,000元
70歲以上 145,500元
二、標準扣除額 單身 131,000元
有配偶 262,000元
三、薪資扣除額 每人 218,000元
四、身心障礙扣除額 每人 218,000元
五、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每人 180,000元(有排富條款)
六、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每人 25,000元(就讀大專院校之受撫養子女)
七、幼兒學前扣除額 六歲以下之子女,第一名子女每年扣除150,000元,第二名及以上子女每人每年扣除225,000元。

列舉扣除額(主要項目上限):• 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 20%(對國防、勞軍、政府捐贈等不受金額限制)。

• 人身保險費:每人每年上限 24,000 元,健保費則無金額限制、全數可扣除。 • 醫藥及生育費:無金額上限(但有保險理賠部分不得扣除)。 • 災害損失:無金額上限(須檢附證明)。 • 購屋借款利息:每年最高上限 300,000 元(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 • 房屋租金支出:每一申報戶每年最高上限 180,000 元(須符合自住且無自有房屋等條件)

115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民眾於116年5月申報115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每人免稅額為10.1萬元(滿70歲者為15.15萬元)、標準扣除額單身為13.6萬元、有配偶者為27.2萬元。

115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明細表-示意圖

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速算公式

114年度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級別 級距(元) 稅率 累進差額(元)
1 0~590,000 5% 0
2 590,001~1,330,000 12% 41,300
3 1,330,001~2,660,000 20% 147,700
4 2,660,001~4,980,000 30% 413,700
5 4,980,001以上 40% 911,700

◆115年度薪資所得免繳綜合所得稅最高額數表

扶養人數(不含配偶) 0 1 2 3 4 5 6
單身(且高於薪資扣除額) 446,000 543,000 640,000 737,000 834,000 931,000 1,028,000
夫妻只有一人報領薪資(且高於薪資扣除額) 674,000 771,000 868,000 965,000 1,062,000 1,159,000 1,256,000
夫妻二人皆報領薪資.(且均高於薪資扣除額) 892,000 989,000 1,086,000 1,183,000 1,280,000 1,377,000 1,474,000

申報適用期間:於115年辦理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適用。

資料來源: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