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導讀
重點描述
許多人以為發票一旦打上統一編號,就喪失兌獎資格,但事實並非如此。財政部表示,能否領獎的關鍵不在於有沒有統編,而是在於買受人身分。部分具有統一編號的人民團體、私立機構及執行業務者,中獎後仍可依法兌領獎金。

重點條列
一、打了統編的發票,一定不能領獎嗎?
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是否可以領獎,重點不在於有沒有統一編號,而是在於買受人的身分。
二、哪些單位打統編後不能領獎?
以下對象即使取得中獎發票,原則上也不得領獎:
- 政府機關
- 公營事業
- 公立學校
- 部隊
- 營業人(公司、商號等)
因此,一般企業取得打統編發票後,即使中獎也無法兌領。
三、哪些有統編的單位仍然可以領獎?
有部分單位雖然編有統一編號,但發票中獎後仍可兌獎,例如:
- 人民團體
- 私立學校
- 私立幼兒園
- 財團法人
- 社團法人
- 執行業務者事務所
- 律師事務所
- 會計師事務所
- 記帳士事務所
這類單位雖有統一編號,但不屬於上述不得領獎對象,因此仍具有兌獎資格。
四、曾有打統編發票中千萬獎的案例
財政部曾分享實際案例:某私立幼兒園取得已載明統一編號的統一發票,剛好中了統一發票千萬元特別獎。😆😆😆
五、中獎後如何辦理兌獎?
若屬可領獎資格的單位,中獎後通常需備妥:
- 中獎統一發票
- 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
- 代領人身分證明文件
- 相關用印文件
再依規定至指定金融機構辦理兌領。
常見讀者心聲
是否可以領獎的關鍵不在於有沒有打統一編號,而是在於買受人的身分,很多單位常因不了解而錯失兌獎機會。
記帳士事務所關點
- 法源依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明確限制不得領獎的買受人僅有5種: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營業人。
- 法律邏輯:統編的有無只區分營業報帳報稅與否,給獎辦法的排除對象是基於公家與營利單位的特殊性;只要買受人不是上述5類禁止對象,即使有統編依然符合領獎資格。
完整新聞如下
原來「打統編的發票」中獎可領! 財部揭冰山下「可領名單」
2021年10月6日 17:58
財政部今(6)日在臉書官網說明,大多數人以為的「發票打統編就不可以領獎」,其實不完全正確,過去就有某私立幼兒園取得已打統編的發票中千萬可以領獎的案例。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規定,買受人是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不可以領獎,因此,統一編號並非給不給獎的依據,只要買受人不是上述對象,就能領獎。
財政部說,很多人會把統編與營業人快速劃上等號,才會誤以為有統編的發票一定不能領獎,但是像人民團體、私立機構及執行業務者(如律師、會計師、記帳士事務所)等有編配統一編號的扣繳單位,就算發票打了統編,中獎還是可以領。 ⠀⠀ 至於幸運中獎,領獎辦法就是請攜帶中獎發票(填妥中獎金額、蓋單位章、加註代領人姓名及電話)、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及代領人身分證件,至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全國農業金庫、指定農(漁)會信用部或信用合作社兌領。兌獎有疑問者可洽財政部專:412-8282(手機+02)詢問。